北京市2008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08-03-15 22:06:22 点击数:
导读:2008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89元/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30元/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59元/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28元/人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元附:2007年北京…

2008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989/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330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559 /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828 /
北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088

:
2007
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78元;
2
、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4825元;
3
、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620元;
4
、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61元;
5
、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


2006年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5
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
2005
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3244元;
2005
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
2005
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515元;
2005
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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