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监事规定

  发布时间:2007-07-08 11:19:02 点击数:
导读: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监事规定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
 

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监事规定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一篇:国有独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限制规定 下一篇:××××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