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纳税期限的基本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17 08:56:42 点击数:
导读:营业税纳税期限的基本规定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

营业税纳税期限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五日、十日、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交税款,于次月一日起至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金融金(不包括典当行)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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