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17 08:55:51 点击数:
导读: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萦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萦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的自建房产销售时,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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