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12-29 18:14:25 点击数:
导读: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1、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交,申请人未按要求补交的,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1、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之申请人补交,申请人未按要求补交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查证;

3、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后通知申请人是否给予援助,申请人接到给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后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4、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和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5、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情形一:距法定时效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

情形二:需要立即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

法律援救的事项

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该条例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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