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9-18 16:03:18 点击数:
导读: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5、后续医疗费评估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400——800元/例

2、交通事故致残程度评定:500——1000元/例

3、护理依赖程度鉴定:600——800元/例

4、医疗费审查鉴定:600——1200元/例

5、后续医疗费评估鉴定:600——1200元/例

二、交通事故处理: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三、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哪些鉴定委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会受理的: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当然,司法鉴定机构对不予受理的委托,会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另外,要是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等情形的,委托人还可以要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会按照要求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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