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试点法院可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7种类型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可采用速裁程序。

  发布时间:2014-06-28 12:12:51 点击数:

“速裁”试点法院可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7种类型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可采用速裁程序。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桂田田)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这18个城市开展刑案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年。

  昨日通过的授权决定明确了适用于速裁程序的案件类型。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7种类型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可采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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