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以享受工商部门哪些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08-04-16 21:20:43 点击数:
导读: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以享受工商部门哪些优惠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以享受工商部门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的有关规定,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以享受工商部门以下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到3年内可以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审批时间暂定到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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