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割法规定

  发布时间:2008-01-02 09:24:57 点击数:
导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割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

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分割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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