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及酒精消费税征收规定

  发布时间:2008-01-18 16:30:20 点击数:
导读:酒及酒精粮食白酒是指,以高梁、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税率为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署类白酒是指,以白薯、木署、马铃…

酒及酒精

粮食白酒是指,以高梁、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青稞等各种粮食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税率为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斤。

署类白酒是指,以白薯、木署、马铃署、芋头、山药等各种干鲜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税率为比例税率为20%

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灿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的土甜酒。税率为定额税240/吨。

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果啤”属于啤酒,应征消费税。税率为定额税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上的,定额税为250/吨;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定额税为220/吨;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每吨250元。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署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税率为比例税率10%

酒精征收范围包括用蒸馏法和合成法生产的各种工业酒精、食用酒精。比例税率为5%

税率具体适用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风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5对用粮食和薯类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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