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各行业收入标准

  发布时间:2007-08-13 11:22:39 点击数:
导读:山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各行业收入标准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2元。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468元。三、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四、2006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

山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各行业收入标准

  

一、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92元。

 

    二、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8468元。

 

    三、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

 

    四、2006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3144元。

 

    五、2006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804元,其中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

    农、林、牧、渔业15618元,

    采矿业29857元,

    制造业18127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5245元,

    建筑业1869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6146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985元,

    批发和零售业17729元,

    住宿和餐饮业14047元,

    金融业34536元,

    房地产业18503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635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8047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963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7832元,

    教育22092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4189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5909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16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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