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在权利义务方面存在哪些差异

  发布时间:2007-07-08 10:57:02 点击数:
导读: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在权利义务方面存在哪些差异主体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有限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在权利义务方面存在哪些差异

 

主体资格不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承担责任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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