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来源:合同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7-07-21 16:17:22 点击数:
导读:寄存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依《合同法》第370条规定,寄存人未尽告知义务,致使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当然不承担责任,寄存人有过失,自担其责。对于因此使保管人受到损失的,寄存人…

寄存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依《合同法》第370条规定,寄存人未尽告知义务,致使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当然不承担责任,寄存人有过失,自担其责。对于因此使保管人受到损失的,寄存人还要承担赔偿责任,此种损害是否由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引起的,保管人应负举证义务

 

上一篇:管合同中保管人享有的权利 下一篇:保管合同何时成立?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