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有关文件义务详解

  发布时间:2007-07-21 10:52:49 点击数:
导读:交付有关文件义务详解《合同法》第305条规定的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文件主要指运送长、大、笨重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等特殊货物的准运证明及有关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等的证明文件。如航空运输中托…

交付有关文件义务详解

《合同法》第305条规定的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文件主要指运送长、大、笨重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等特殊货物的准运证明及有关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等的证明文件。如航空运输中托运动物、鲜活易腐物品的有关检疫证明;托运人托运贵重物品,应出具单位保卫部门证明,保证在货物内没有夹带危险品及禁止运输和限制运输物品。

  这些文件一般于托运物品同时提交,且托运人应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托运人依不真实的文件而为欺诈的,对于凡因此而受损害者,均应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上一篇:承运人对货物毁损、灭失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下一篇: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