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作者:上海合同律师 来源:合同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7-07-15 09:21:24 点击数:
导读: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包括救灾、扶贫、资助贫困学生、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环保等社会公共事业兴建公益设施或者捐款等。  赠与行为本身是一…

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社会公益、道德义务包括救灾、扶贫、资助贫困学生、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环保等社会公共事业兴建公益设施或者捐款等。

  赠与行为本身是一种施惠活动,其前提是自愿和无偿。但赠与人一旦与受赠人达成赠与合同,这种行为就成为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保护。对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为了维护这类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完成道德义务,《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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