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合同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7-07-15 16:36:13 点击数:
导读: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

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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