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行使撤消权

 来源:合同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7-07-15 15:25:54 点击数:
导读: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行使撤消权《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由于实际造价超过合同造价将近一倍…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行使撤消权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由于实际造价超过合同造价将近一倍,本案很显然是属于后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受损害方行使撤消权,就可以变更相应条款或甚至撤消。另外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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