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流程

  发布时间:2007-07-14 11:40:48 点击数:
导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流程一、初步开发方案的确定选定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寻找、筛选房地产项,根据项目性质洽谈合作或者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确定投资条件。了解情况: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具有相…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的流程

一、初步开发方案的确定

选定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寻找、筛选房地产项,根据项目性质洽谈合作或者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确定投资条件。

了解情况: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单位对房地产项目用地进行现场勘查,初步了解房地产项目周边市政配套情况。

买图测绘:房地产开发公司到测绘主管部门购买项目用地地形图,对比确认项目用地实际情况,如需重新测绘的,应委托测绘单位进行重测或补测。

初定方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意向,初步确定项目开发方案,进行初步方案设计。

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房地产开发项目申报立项时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即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申报和审批。

2、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之前,必须对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即对选定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房地产投资决策,从而取得最好的投资经济效益。

4、所谓可行性研究是指具体实施某一开发建设项目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工程上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研究和评价。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重点是研究新建或改建一个工程项目究竟是否可行,也就是通过调查研究,综合论证一个投资建设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是否实用可靠,在经济上是否合理,在财务上是否赢利,是否值得投资于这个项目。

5、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房地产开发和基本建设程序中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备案

1、项目建议书(代可行)的申请:申请单位按规定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填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立项登记备案申请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

2、项目建议书(代可行)的受理:备案主管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的备案:备案主管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标准的备案申请给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发给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案案通知书》,加盖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备案专用章。

4、项目建议书(代可行)的变更:建设项目取得登记备案文件后,发生以下各项重大变更事项的,需向原备案主管机关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

2)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或建筑面积超过备案面积的50%

3)投资单位发生变更

5、建设项目的项目代码:建设项目在登记备案的同时取得项目代码,作为投资建设项目合法存在的依据。

四、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五、内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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