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留置财产的情形

  发布时间:2007-07-11 15:58:56 点击数:
导读:能够留置财产的情形《物权法》第230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231条 债权人…

能够留置财产的情形

《物权法》第230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能够看出:

1、只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而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留置其占有的债务人财产,无论该是基于合同产生,还是其他情形。新的《物权法》较《担保法》规定留置权的范围界定更为宽泛。《担保法》将留置权限定在基于合同发生的情形,《担保法》第81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84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2、债权人留置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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