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07-04-23 18:19:52 点击数:
导读:山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9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468元;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85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44元;

山东省200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92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468元;

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856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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