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07-04-15 09:16:44 点击数:
导读: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所需材料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所需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所需材料

 

企业集团变更集团母公司登记所需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变更后母公司加盖公章);

4、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5、《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集团成员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上一篇: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及程序 下一篇:集团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