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7-12-29 08:58:36 点击数:
导读:增值税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

增值税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20021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享受免税的自产农产品。

买价,是指经注管税务机关批准使作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扣除率,为13%

根据财税(200664号和140号文件的规定,收购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其中,收购金额=收购价格×(1+10%

4、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的确定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未加盖“开票人专章”的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与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位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上述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定额发票。

货运发票应当注明运票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地区外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动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购进或销售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通设备,可凭购货所取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7、自2004121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准予在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如购进税控收款机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划分问题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免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

199511日起对纳税人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凡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要求的,不得作为扣税的凭证。

200381日起,全国停止开具手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凡是取得200381日后开具的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上述所称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以及经批准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购进回定资产。

上述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或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输费用,因本身不能抵扣,所以其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找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用,也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上述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纳税人新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如何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这里需要注意:纳税人属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其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中的用于非应税劳务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可依法抵扣。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到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的个人物品。

劳保用品可以抵扣。

7)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货物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8)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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