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业营业税税目详解

  发布时间:2007-12-19 08:15:48 点击数:
导读:娱乐业营业税税目详解娱乐业是指为娱乐业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服务业营业税税目详解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

娱乐业营业税税目详解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业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服务业营业税税目详解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仓储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一代理业

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代销货物、代车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广告代理业按“服务业—广告业”子目征税

二旅店业

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三饮食业

提供饮食服务的业务。

四旅游业

指为游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服务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五仓储业

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六租赁业

指出租人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业务。

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对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取得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但对于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航空运输业,包括航空客货运输业和通用航空业。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承包方以发包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财务会计核算;

3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七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务按“广告业”征税

播映广告按“服务业—广告业”征税。

对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谝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广告”征税。

八其他服务业

航空勘探、钻井勘探、爆破勘探,按“建筑业”征税。

服务业营业税计税依据

代理业营业额,是指经营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和其他代理服务取得的手续费、介绍费、代办费等收入。

服务性单位从事餐饮中介服务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括代委托方转付的就餐费用。

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但其他单位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

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其营业税为从委托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工资信福利费用和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凡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务税。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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