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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求有经验的律师帮帮我 已回复2007/11/7 19:34:17
我和我老公2006年5月份经人介绍认识,2007年1月因他工作需要转户口,所以办了结婚证,一直到现在因很多原因都还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婚前他向我父母借了三万元钱买了我们这里的一套单位房子共六万,但因他不是本单位的所以户主挂在了我妈头了,后因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常常吵架,最后这次是9月21日,在大街上吵得十分利害,他使劲的捏我的手,我推了他一下,正好有个车经过,他就认为是我推他去撞车,然后也拉着我去撞车,虽然并没有撞上,但从那时起我已铁了心要和他离了。另外他欺骗我很多事,刚认识时他说他只有24岁,后来我才知道他都28岁了,我才20岁,但苦于那时和他已经有关系了,我思想也比较保守再经过父母的劝说我才没和他分手。婚后又知道他还有个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有交往过这么长时间的女朋友他提都没给我提过,我现在确实无法和他生活在一起了。后来我们又见过面我向他提出了离婚,他十分生气的诅骂我还威胁着对我说“你们等着吧我送你们四个花圈”意思就是要我一家都死。不久他又打电话来说他不同意离婚,我问他他说的四个花圈啥意思,他就不诚认了,说他没说过。现在他见我是铁了心要和他离,他就提出了他的条件,说那房子他是不可能要的,要我拿三万元给他,另外还要给他一万,这一万包括(买房后安上的防护栅2千,他父母给过我的红包1千6,他给我买的戒指,项链要现金还他共2千8,还有他买房时过户私底下给卖房人的1千元,这一千是我们所不知道的,给我的零用钱和给我看病的钱大概2千,还有节庆日给我们家买的东西)总共要我们给他四万。
请大家快给我支支招吧!他出这样的条件是否有理?我是不是该提起上讼离婚让法院来判呢?如果上讼离婚我有机会胜讼不给他这么多钱吗?还有如果上讼离婚我该怎么写离婚诉讼呢求有经验的律师帮帮我,,我已经快急出病来了,帮帮我.....
律师回复
如果这个房子是你们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当是你们共同财产,在离婚进,房产应当一人一半,也就是如果你要房子,你应当给他3万元,这3万元是你应当给他的.其他的费用中的红包\项链是你应当给他的.其他,他没有理由.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1/8 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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